浙江宁波鄞州区:通过数据碰撞控辍保学-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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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检察官,今天学校老师来给小林上过课了,老师说小林有进步呢,谢谢你们!”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接到了小林妈妈的感谢电话。

  今年上半年,该院检察官在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一名残疾未成年人未入学。每个适龄儿童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这名残疾儿童小林却为何失学?带着疑问,检察官走访了小林家,向小林的家人了解情况。小林的妈妈表示,小林出生后就确诊自闭症,在幼儿时期曾去过特殊教育学校,但因效果不好就没再上学。现在小林10岁了,还未接受过系统的教育。为此,鄞州区检察院积极和区教育局、区残联沟通联系并召开联席会议,会上,相关部门就如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并努力使学生学得好等问题各抒己见并达成共识。针对小林的特殊情况和身体状况,相关部门决定安排老师为小林送教上门。由于小林的家庭本就贫困,鄞州区检察院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小林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小林的情况并非个例,于是依托大数据平台,打通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残联、教育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通过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将获取到的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出辖区内共有8名涉案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辍学但未登记的情况。2023年7月,鄞州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教育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未成年人控辍保学责任,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在此基础上,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学生进行劝返复学,安排未入学适龄残疾未成年人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帮助解决他们的困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规范学籍系统管理,做好特殊学生筛查及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争取做到“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落”。

  (记者王春 通讯员蒋健芳 胡卜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0/t20231022_631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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