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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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法院、共青团省委等七部门联合命名22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牡丹江中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作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牡丹江中院按照市委、省法院工作部署,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面向青少年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等实践活动,形成了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普法宣传教育、观摩实践模拟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普法教育基地,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请进来,沉浸式体验

      牡丹江中院积极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公众开放日”活动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不断擦亮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特色品牌。广泛邀请大、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观法院办公办案场所,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青少年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2022年以来,牡丹江中院举办青少年专场开放日42场,5150名师生亲身体验司法工作和法院文化,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走出去,案例式施教

      牡丹江中院根据中小学校法治教育需求,制定出台《“阳光护苗、法润校园”专项普法活动方案》,不断拓展创新法治教育工作新模式。法治副校长依法履职,积极与共建学校对接,常态化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诈、禁毒等特色课堂,有效提升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2022年以来,牡丹江中院法治副校长共深入共建学校讲授法治教育课20余节,让法治的种子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下一步,牡丹江中院将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参与性,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为建设平安牡丹江、法治牡丹江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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