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走基层丨郴州市苏仙区:探索“土地入市”助推村集体增收-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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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2023年3月,郴州市苏仙区入选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2024年6月,飞天山镇清江村抢抓政策机遇,通过“土地入市”挂牌出让成交土地6.18亩,直接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5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近期苏仙区还将推进10余个优质集体土地项目入市挂牌交易,总面积1400余亩,预计土地出让收入4.4亿元,村集体经济增收近3000万元。

  “转观念”推动“土地入市”。飞天山镇清江村马皇丘大峡谷位于飞天山旅游区和高椅岭景区之间,距离郴州城区仅半小时车程,是典型的丹霞地貌。近些年,村民纷纷进了城,大量土地被闲置,随着周围两大景区愈发火爆,马皇丘大峡谷也跟着火了起来,很多企业想要在这里投资,但听说租用土地不能改变用途,纷纷打起了退堂鼓。清江村党总支书记李乙华眼看优质的土地资源将被闲置,就像是端着金饭碗找饭吃,心里很着急。在苏仙区入选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区后,李乙华找到了解决途径。“土地流转最长可以租赁20年,一亩地出租年收入不超过1000元,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40年,入市售价能达到30多万元,而且入市后土地升值部分也归我们,怎么算都不吃亏。”李乙华看到了“土地入市”的巨大利益,于是他带着村干部挨家挨户宣传政策,收集群众意见,转变群众观念。2023年9月,土地入市得到了马皇丘组24户村民全部签字同意。在清江村村民代表大会上,入市决定也获得一致通过。

  “优分配”保障“集体增收”。为保障“土地入市”后村民、村集体等各方利益,苏仙区出台了《苏仙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出让地块价款在扣除成本之后的净利润,由区、镇、村三级按适当比例进行分配。总体原则是既充分保障村组集体收入,又不影响政府税费征缴,构建起财政开源、企业增效、集体和个人增收的收益分配格局。今年6月份,马皇丘组的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被郴州德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228.88万元的价格竞得。根据苏仙区管理办法估算,扣除土地报批成本和税费,按照分成比例,村组集体及村民可支配收入约50余万元。此外,清江村还有3个即将被纳入“土地入市”的储备用地,分别是悟空营地(原雅江村小学)、水仙楼休闲旅游度假区以及楠竹专业合作社(原清江村委会),总占地面积40余亩,土地入市后还有较大升值空间,村级集体经济也将持续增收。

  “强带动”实现“红利共享”。清江村“土地入市”的成功实践,带来的经济红利不仅直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还极大促进了整个村庄的全面发展与村民福祉的提升。村内道路硬化、环境整治、水电维护等公益事业有着落了,村民也跟着受益。目前,清江村已利用土地入市收益投入10万元用于村组道路硬化、拓宽及亮化工程,极大改善了村民的出行条件。投入6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有效实施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及绿化美化项目,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此外,该地块入市后建设的文旅项目,也能有效带动周边乡村旅游经济发展,通过省第二届旅发大会及土地入市项目的引进,直接带动周边35家农家乐、民宿等旅游相关产业增收。“土地入市”运营过程中,还积极吸纳本地村民就业,直接或间接提供就业岗位240个,有效缓解了村民就业压力,提高了村民收入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9/05/14605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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