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五年 | 巴中检察:砥砺奋进五载路 “益”路扬帆启新程-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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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公益诉讼全面铺开五年来,巴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牢牢把握巴中“三市两地一枢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22件,立案84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9件,办理公告19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8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5起案件获评上级典型案例。

  【党委统筹,引领高质发展】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以来,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

  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

  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5次。

  【服务大局,守护美好生活】

  ——服务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78件,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100余吨,修复被污染水源地7处,拆除网箱407口,整治城市扬尘14处,关闭拆除散乱污企业53家,取缔非法采砂场8家,追索生态修复费46.95万元,专项补植复绿2.55万余株,增殖放流24.9万尾,整治养殖面源污染9处,清理河道弃土12万余方,放生被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331条(头),督促150家餐饮企业撤销涉野味广告,督促行政机关对14000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桢楠、2000余株皇柏古树加强管护。

  【案例】

  (一)全国非试点地区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江县检察院2017年办理的至诚镇政府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成县政府投入2.5亿规划建设28个热裂解垃圾处理场,全面规范处置城镇生活垃圾。该案被央视等各大媒体跟踪报道。

  (二)巴州区检察院“检察蓝”呵护“化湖绿”,两份检察建议守护20余万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

  ——守护食药安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05件,督促排查二次供水不达标企业69个,督促903家网络餐饮服务企业补全手续,10个乡镇落实生猪检验检疫端口主体责任,规范20余所学校问题食堂、14家保健品经营商户、10家违规挂证经营商店,4家消毒碗筷卫生安全公司。

  【案例】

  (一)巴州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饿了么”“美团”“百度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防范网络食品消费安全风险。

  (二)平昌县检察院对乡镇中小学食堂普遍存在的冻肉时间较长、外来熟食品流入操作间、菜品留样记录不全等食堂管理问题,以列清单形式,向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该县12所乡镇中小学问题食堂得以有效整改。

  ——维护国家利益。办理国有财产保护案件32件,督促催缴人防异地建设费9422余万元,追回偷逃耕地占用税等税款及利息1614万元,追回被骗医疗保障金86余万元,追回最低生活保障金35251元,清理拖欠保障房租金人员108人,清理违规领取或者调整基本养老金服刑人员124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2件,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亿余元,清理闲置土地3宗,规整违法占地、违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16宗,保护耕地、林地538亩。

  【案例】

  巴州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房产交易领域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案,督促税务部门收回税款200万元。

  南江县检察院督促县国土局通过诉讼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涉案金额达8838万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助力安全生产。开展“窨井盖”“燃气安全”“汽修设施”“交通设施”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8件、社会治理类建议1件,助推846个窨井盖、70个燃气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完善。

  【案例】

  2021年左右,市检察院针对兴文经济开发区多处道路路口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事故频发,群众安全出行存在较大隐患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加速规划落地见效,推动新建指示灯26个,人行灯54个,群众安全出行得到有力保障。

  ——擦亮红色名片。与解放军成都军事检察院会签《红色资源保护协作实施办法》,共同走访、共同研判、共同办案,合力推进巴中红色资源保护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出台《关于在办理英雄烈士保护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配套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件,督促修缮烈士纪念设施11处,烈士墓2223座,助推市域革命文物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

  【案例】

  通江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树坪、大城寨、工农总医院等红军烈士墓区监管不力案,通过检察建议助墓区整体环境整体提升。

  ——呵护少年成长。督促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的规范和净化力度,积极教育和引导校园周边各类店铺守法经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开展宣传50余次。

  【案例】

  巴州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同解决未成年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出行问题,有力改善校园周边区域交通环境。

  【协同共治,凝聚多方合力】

  ——建立生态修复长效机制。与法院会签《关于将生态修复纳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酌定量刑情节的实施办法(试行)》,将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纳入量刑情节,督促违法行为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南江县检察院与邻省有关部门会签《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意见》,初步建立起跨区域生态修复衔接配合长效机制。

  ——构建公益诉讼横向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市县两级院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00余次,开展联合检查40余次,进行常态化工作联系300余次,形成机制文件20余份。

  与市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协同推进长江上游渠江水系巴中河段水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形成水资源保护合力。

  ——创新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试点工作,配套制定《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

  ——建立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征求意见建议80余条,从中挖掘线索32条,发出检察建议25件。

  【锐意进取,夯实发展基础】

  ——健全机构。市检察院成立第五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完善机制。建立“公益诉讼 技术 法警”及“市级统筹 基层为主”的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

  ——借助“外脑”。市检察院聘任2名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检察官助理,聘任23名民主党派人士为首批“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专业化建设。1名检察官获任首批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成员,1名检察官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标兵”。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wzn/gyss/202208/t20220831_38137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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