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的“为文秘钥”-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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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信息文稿工作座谈会

  10月20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信息文稿工作座谈会,通报今年以来检察信息工作情况,交流信息文稿写作心得体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主持会议。

  

  

  “起草综合文字材料是件‘苦差事’,但它的意义、价值和责任都很重大,我们责无旁贷地要担当起这项虽苦犹荣的工作”“在格外重视下,信息文稿写作越写越头脑清醒、越写越自信坚定、越写越充满干劲”“写文章不够灵活,难以跳出公文体的写作套路”……11位来自全区三级院信息文稿写作战线的同志畅谈经验体会、分析问题不足、交流思想困惑。发言中,李永君不时打断,插话解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

  

  

  李永君结合多年信息写作的经验体会,为与会人员答疑释惑,指明方向,提出要求,进一步坚定检察文字工作者的信念信心。他指出,信息文稿是决策之翼。“两军对垒,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信息就是战时的情报,检察领导干部同样需要科学有效的信息辅助决策。将有用的信息加工整理形成文稿,就是领导讲话、就是工作意见。所以信息文稿是辅助决策的两翼,不是一般的重要,而是特别的重要,“一篇好文章胜似十个好案件”。从事信息文稿工作的同志要感受到工作职责的神圣,高度认识、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思维水平、研究水平、理论水平,做到“以笔驭刀”,用思想理论指导司法实践。信息文稿是工作之魂。检察业务工作也是文字工作,检察文字工作也是业务工作。没有业务功底,搞不好检察文字工作;没有文字工作,也搞不好检察业务工作。文字不分岗位,业务不分处室,检察办案、文稿写作都要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检察人员既要重业务也要擅文字,在“刀笔兼通”中做好各项工作,实现文字工作与业务工作水乳交融。

  李永君强调,信息文稿要讲究为文之要。主题要明确,无论百字短文还是长篇大论都要突出一个主题,即使有较为丰富的表达,也不能影响主题、主色调,避免喧宾夺主。表达要严谨,涉及到司法业务的用词用语、法条和司法解释的引用、信息简报、领导讲话都要准确可靠。一般的语言表达要严谨细致,做到真实准确,切忌夸大其词。用语要通达,材料写作越通达越好,越简洁越好,越平白越好,用平实的语言讲明大道理,防止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故作高深。写好信息文稿是成长之阶。“要想进步快,材料先得硬”,信息文稿是修炼自身、发展自己的捷径。要不怕辛苦,多写勤练,“只有吃常人未吃之苦,才能得常人未得之益”。各级院要高度重视和重用信息文稿写作人才,多给予关心帮助。要让文字岗位工作人员流动起来、在各个部门历练提升。要建立常态化奖励机制,每年评选优秀信息文稿,编印工作文集,打响全区检察机关文字工作品牌,锻造一批写作“明星”,带动“繁星满天”,形成示范效应,让文字岗位成为全体检察人员都羡慕推崇的岗位。

  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全体人员,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部门信息文稿写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铁检分院、小黑河地区院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10/t20231023_5993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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