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内蒙古检察机关8个团体、6名个人获得最高检表彰!-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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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对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塞外情为民”工作室等8个团体获得“优秀团体”称号,王宇晴等6名个人获得“优秀个人”称号。

  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按照最高检关于接待窗口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实践,紧紧围绕“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件控告申诉案件”目标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全覆盖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持续畅通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回复答复工作机制,完善各环节、全流程回复答复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音”。将普法宣传、释法说理、程序引导、息诉罢访等工作贯穿于回复答复全过程,开展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1到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计接收、接待群众信访18940件,同比下降17.1%。受理重复信访549件,占4.1%,同比下降21.7%。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效果日益显著,有效推动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和比重的下降,随着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等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检察机关信访结构、生态、质量将持续向好。

  

  

  二是完善“三项机制”促进诉源治理。深化完善前台后台配合、网上网下同步、案内案外化解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组织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明确“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工作目标,以“接访解忧、案件审查、推动化解”为重点,推动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压实各级院领导包案任务,明确“任务表、施工图、责任人”。以“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为重要抓手,聚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今年以来,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创新司法救助方式传递检察温度。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打造“检察 企业 n”联合救助模式。加强与当地工商联、红十字会、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参与。截至目前,全区有10个盟市院、41个基层院建立了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共筹得金额553.27万元,用该项基金共办理91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89.5万元。

  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站位,对标对表最高检工作要求,紧盯实践活动各项内容要求,以“如我在访”的境界和“求极致”的标准细化、深化工作措施并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实际行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1.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塞外情为民”工作室

  2.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通检心桥”团队

  3.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塞北检爱”团队

  4.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青心为民”团队

  5.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暖城检爱”团队

  6.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检润宁安”控申办案团队

  7.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新检枫桥之家”团队

  8. 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

  

  “为民办实事”优秀个人

  

  1. 王宇晴(女)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干部

  2. 田庆文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3. 史晓芬(女)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综合业务部主任

  4. 阿润高娃(女)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科员

  5. 旭仁花(女)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6. 贾小佳(女)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派驻)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10/t20231023_5993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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